上班,下班,睡觉,吃饭,一尘不变的人生,沿着圆形的轨道不断转圈,直至生命的尽头,这就是普通人的一生。 按照长辈们的话,适合的年纪就做适合的事情,到了叁十的年纪必须要结婚,结了婚必须要生子…… 自己找不到心仪的,那就回老家根据他们的眼光相亲选一个。 我很不服,为什么一定要按照设定好的轨道一直重复循环,为什么要复制他们的人生轨道。 于是,在当了叁十年他们眼中乖乖女的我,迟到的青春叛逆期,做了一个普通却又大胆的决定。 我还是结婚了。 和一个没钱没房没车的吸血鬼闪婚。 很神奇,这种生物居然真的存在。 晚上下班,我正从公交车上走下,思索着晚饭是自己煮还是点外卖时,就看见车站站着一个身影高大挺拔的男人。 白色短袖,黑色中裤,一双蓝色拖鞋,这一身衣服的价值不超过一百,但这样廉价的衣服,被男人穿在身上,却莫名的好看,带着淡淡的慵懒闲适气质。 “欢迎回来。”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看向我的眼中一片祥和宁静。他不需特意的用眼睛寻找,凭借着对我血液的气味就能感受到我的存在。 吸血鬼莫兰·戈特弗里德·温·奥尔德先生有一头棕色短发,虽然五官精致,轮廓也很立体,不过眼窝却不够深,眉间距也较宽,侧看很像西方人,正脸又偏东方人,总之根据我的暗中观察,这个人的长相,好像完全不存在死角,老天爷对他也太优待了吧。 这样帅气神秘的人会同意我结婚的原因,只是因为我的血不好喝,不会让他产生任何吸血的欲望。 想起那些和吸血鬼相关的艺术作品里,血液的甜美度,如同人类的外表,没有吸血鬼会拒绝鲜血甜美的人类。 但是莫兰却表示不喜欢吸人血,不想被甜美的血液诱惑。 据他说我的血液不香也不臭,大概就如同白开水的味道,不会令他产生吸血的欲望。 莫兰朝我主动伸手:“包给我吧。” 我愣了一下:“干嘛要我的包?” “帮你拿着,你太辛苦了。” 一个手提包而已,几乎就是装饰...
开始阅读神秘的传送门后,连通着一个文明毁灭后的世界,陈今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于是捡到金属残片一块捡到垃圾机器人一台捡到战场一个捡到城市一座捡到黄金一吨多捡到高科技资料一份捡到捡到总而言之,陈今捡到了一个星球...
开局半个碗,江山全靠打那是我爹。史上最稳太子那是我哥。史上唯一造反成功的藩王,征北大将军,H那还是我哥。史上唯一被藩王造反成功的皇帝,朕只给你演示一遍,飞龙骑脸怎么输那是我大侄子。史上最最胖皇帝?三百斤的大胖子,能有什么坏心眼那还是我大侄子。什么?我是谁?我是老六啊。敬请欣赏长篇古装宫廷爆笑家庭伦理剧‘老朱家...
穿越平行世界的孙平安,在系统的威胁下成为了一名警察。为了能被开除,开开心心做一个神医。孙平安走上了一条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爆笑警察之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肥警神医孙平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