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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拿起蒙学的书籍,学渣的脑子里闪过一道惊雷‐‐以身饲魔!

这个齐国并没有温纶所知的《百家姓》《千字文》之类,有的是类似于《菜根谭》之类,用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的蒙学书籍,读起来十分朗朗上口,一个个故事教起来也充满了趣味。

得益于隐藏学霸属性,温纶过了一把当老师的隐,不仅熊大听得认真,连李二、翠莲、碧荷三个人也听得津津有味。

齐国和温纶认知中的古代并没有多大区别,识字是家中有余钱的人家才会有的待遇,至于做学问那家资则要更上一层楼才行。

哪怕是那些所谓的寒门学子,这个寒门在大茶村这种村子里看来也是十分富裕的人家了。

李二作为书童,倒是认得几个字,可是这些字里面的意思,并不会有人认真给他讲解,现在听着听着,很多以前不懂的地方都豁然开朗。

熊大的程度比李二要稍好一些。

他在军营里有际遇,认得林老二这么一个富家公子,可军营毕竟不是正经的学堂,平时能闲下来学习的时间也不多。

等他到了朝堂之上,面对那些满口掉书袋的文官,很多时候连话里面的意思都听不明白。

这也是他急流勇退的重要原因。

今上对熊大这样的人也放心,要打仗绝对没第二句话,留在朝堂上斗心眼,估计没几天就被玩死了。

这个年代的人对于知识的渴望是温纶怎么也无法理解的。

哪怕是原身,出身在那样的一个家庭,自幼就有西席教导,甚至都不用去私塾,完全是一对一的教学。

哪怕后面他又多了几个兄弟,岁数也相差一些,等到那几个兄弟开蒙的时候,温纶已经可以进学了。

温纶的学霸属性是自幼就展现的,和那几个兄弟放在一起学习,完全就是打击人类的自信心。

只是原身有一点不好,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结果靠山一倒,连一点反击的能力都没有。

四个学生中间,翠莲和碧荷的程度最差一些,但是也能看懂几个字。

对于他们最大的难点倒不是识字,而是写。

笔墨纸砚十分昂贵,温纶虽然不差钱,陪嫁里也有好些,但也不是这么给糟蹋的。

这四个家伙学着写大字,那真的是&ldo;大&rdo;字。

字形简单一点还好,字形稍微复杂一点,一张纸都不够一个字的。

于是,熊大带着三人去大安江边淘沙。

在大茶村附近,大安江正好拐了个小弯,那里虽然一样水流湍急,比起其它地方到底要平静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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