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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孩子并未长大成人,可麦克别无选择,他很快就适应了。
他很少谈那之后许多年的经历。
那么多年他都在国外漂泊,满世界打工赚钱,然后把攒下的寄给外公外婆,由他们交到妈妈手里。
我想,在远方的某个国家,他曾拿起枪卷入了某种可怕的冲突,因为从我认识他起,就发现他出于某种隐秘的情绪强烈地痛恨战争。
不管发生过什么,到了二十出头的年龄,他终于进了澳大利亚一所神学院。
学得满腹神学和哲学之后,他回到美国,与妈妈和姐妹团聚、和解。
随后他搬到了俄勒冈州,在那里认识了南尼特&iddot;a&iddot;萨缪尔森,并娶她为妻。
如今满世界都是夸夸其谈的人,只有麦克勤于思考,注重实干。
除非你直截了当地问他(大多数人不会这么干),他才多说几句。
然而,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你会心生疑惑:这人是不是个外星人?因为他对人类的观念和经验总有与众不同的认识。
事情的关键在于,他在这个世界上总能引起不快,因为大多数人更愿意听自己乐意听的话,尽管那并没有什么意义。
假如他最大限度地隐瞒自己的想法,那么认识他的人都会非常喜欢他。
当他发表看法时,人们也不是不再喜欢他,只是很难再自以为是。
有一次,麦克对我说,他年轻时比现在更喜欢畅所欲言。
但他承认,那类谈话大多是不掩盖自己的伤口,最终将痛苦发泄到周围人身上了事。
他说,他曾靠指出他人的过失并报以羞辱来维持自己虚假的强势,以获得支配他人的快乐。
这可不怎么招人喜欢。
这样的麦克,就是我一直以来了解的那个人。
除了真正理解他的,其他人都觉得他相当普通,并无特别之处。
如今,他快满五十六岁了,外表毫不起眼,是个微胖、秃顶的白人小矮个儿。
这样的男人如过江之鲫,在人群中,你可能都注意不到他。
在地铁站,他若坐在你旁边打瞌睡,你甚至会感到不快。
而他每周都要乘地铁进一回城,去参加销售会议。
他在山猫路的家中设了个小办公室,大部分工作都在那里完成。
其实就是出售高科技产品和一些我根本搞不懂的小机械‐‐科技这玩意儿使一切都加快了速度,就仿佛生命转得还不够快似的。
除非你碰巧偷听到他正与某位专家的对话,不然你绝对想不到他有多聪明。
我就曾遇到这样的场合,感觉他的话突然间简直不像英语,我拼命想听懂,但各种概念像珠宝一样滚滚涌出。
他能用智慧的语言谈论任何事情,你能感觉出他有坚定的信念,但谈论的方式却十分温和。
他并不想要改变你的信仰。
他最爱谈关于上帝和创世的话题,以及人们为何坚守自己的信仰。
这种时候,他会双眼放光,嘴角含笑,如孩子一般,疲惫瞬间一扫而光,变得活力非凡,几乎无法抑制自己。
但他并不那么虔诚。
他对宗教似乎爱恨交织,也许他怀疑上帝也是忧郁、疏远和冷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