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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起哄道:“大头你年年带队,年年放空炮,到底行不行,不行换俺来。”
彭大头臊红了脸:“去去去,俺明年一定打着。”
说着,指着同桌的队员训斥:“你们这帮小子,也给俺争点气,净掉链子,啥也不是。”
其他人耸着肩膀偷笑。
叶远无语的看着桌上的队友们,感情还有这么一茬。
“我说白天开第一枪的时候,一个个都谦虚的很,还有这么一茬啊!”
彭满屯笑着把猪蹄夹给叶远:“能者多劳嘛,给,大猪蹄都是你的。”
叶远笑了笑:“那我就不客气了。”
仔细一聊才知道,这算是个不成文的规矩。
野猪年年打,吃的就那么一头,三四百号人分,哪够啊!
更何况是猪蹄,拢共就四个,谁吃其他人心里都不舒服。
满屯说,有那么一回,为了猪蹄,又喝了酒,干了好几回架了都。
打那之后,这规矩就来了。
三个队,三只猪蹄都是开头枪,并且放倒野猪的,剩下一只是领头放陷阱的。
如果那队没打着,那这只猪蹄就没得吃了,剩下两队,划拳定输赢,谁赢是谁的。
至于受伤的,家里死了狗的,大队部也有补偿。
分肉的时候可以多分点。
叶远刚来没明白规矩,白捡一只猪蹄。
开头枪有压力啊,打准了还好说,打不准,就要被大家笑话了,怪不得开枪的时候一个个都谦虚的不行。
还别说,这规矩还挺管用,既解决了分配猪蹄的矛盾,又激起了大伙的好胜心。
也就这两年大伙的日子好了点,要不然别说是一只猪蹄了,就是一块肉,都有可能撕巴起来。
集体活动,好是好,分配不均,就是个硬伤。
除了李老爷子放陷阱的活,其余大伙干的都一样,给谁分都不是分,定这么个规矩,还挺好。
凭本事吃。
酒足饭饱,闹腾到了12点了,跟过年差不多了。
叶远拎着一个没吃了的猪蹄和李老爷子上林场睡觉。
很不幸,划拳他又赢了一只。
四只猪蹄,他和李老爷子,造了三个。
“大爷,你知道哪块飞龙多不?”
李老爷子笑道:“咋,吃上瘾了。”
叶远点点头:“那肯定啊,这玩意吃过一次,还想第二次啊!”
李老爷子道:“北边老林子那边,过了老林子,有一片桦树林子,那里面可以去瞅瞅。”
“榛鸡这东西,警惕性高,羽毛又跟灌木差不多,冬天不好打,夏天好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