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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球王在警察学校就认识了。
受训期间,他是我最亲近的伙伴,但不表示我们彼此喜欢。
大部分同学来自我没听过也不想知道的地方,最大的心愿是未来不用穿威灵顿橡胶靴上班,以及有机会认识不是亲戚的女孩们。
我和球王都是都柏林人,根本不想干制服工作。
我们头一天碰面就盯上对方,之后三年从体能测验到斯诺克,什么事都要争个高下。
球王其实叫米克,绰号是我取的,我认为这样算便宜他了。
米克这家伙喜欢赢,我也喜欢,但我起码懂得收敛。
他有个差劲的小习惯,每回搞定什么,就会握拳振臂低吼一声&ldo;得分!&rdo;,虽然压得很低,但不一定没有声音。
我忍了几个星期,终于忍不住了。
我对他说,米奇,你把床铺好,这也算得分吗?这样很厉害吗?真的很爽吗?你射门破网了吗?还是延长赛后来居上?
比起他,我和其他乡下小子处得还不错,他们很快也开始喊他球王,口气有时不太和善。
他很不高兴,但掩饰得很好。
我刚才就说了,我可以做得更绝,而他也知道。
我本来要叫他米歇尔的。
回到险恶的社会之后,我们没怎么保持联系,但每回碰头都会去喝上一杯,看看现在是谁占上风。
他比我早五个月调升警探,但我早他一年半进特勤单位,遥遥领先。
他比我早结婚,却也比我早离异。
加加减减,我们算是打成平手。
他选金发小子当跟班,我一点也不意外,大多数重案组警探喜欢找跟自己实力相当的搭档,他却专挑小跟班。
球王身高将近一米八,差不多比我高了三公分,却像小个子一样抬头挺胸,拉长脖子,生怕别人把他看矮了。
他发色偏黑,身材细瘦,下颚线条严肃,专门吸引那种长大后想要攀龙附风,却又上不到橄榄球员的女人。
我只凭看也知道,他爸妈只用餐巾,不用餐纸,家里宁愿没有吃的,也一定要装蕾丝窗帘。
球王说话是雕琢过的中上阶层口音,不过穿着西装的方式还是让他露了馅。
站在十六号台阶上,他又回头打量忠诚之地一眼,感受现场的热度。
他看到我,却像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似的,目光没有半秒停留。
干卧底的乐趣不少,其中之一就是其他同事永远搞不清你是在干活,还是(比方说)在和伙伴厮混,因此通常对你不理不睬,以策安全。
要是他们搞错状况,戳破卧底的身份,到时吃上司的排头事小,在酒吧里才是吃不完兜着走。
球王和他的小跟班消失在阴暗的门口之后,我说:&ldo;待在这里。
&rdo;
谢伊说:&ldo;我是你的女人吗?&rdo;
&ldo;只有嘴巴像。
我马上就回来。
&rdo;
&ldo;别闹他,&rdo;凯文头也没抬对谢伊说,&ldo;他在工作。
&rdo;
&ldo;妈的,他说话跟警察一样。
&rdo;
&ldo;嘿,他是警察,&rdo;凯文终于失去耐性。
他这一天和兄弟相处太久了:&ldo;观察力真好,操。
&rdo;他跳下台阶,顶开荷恩家的人,走到马路尽头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