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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以为我12岁就出国了,但实际上我是15岁才走的。
12岁-14岁,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因为我发现自己的性取向和普通人有些不一样。
我不喜欢那些挥舞拳头,每天在泥坑里捉虫子的男生们,他们的汗腺散发着一股霉臭味道,他们刺手的头发令我讨厌。
我只喜欢和安静的女生坐在一起。
像当年和林冰一样,她不说话,只会坐在我的旁边,给我鼓掌。
对于青少年的我来说,一直把性取向和智商划等号,我比普通人厉害,所以我喜欢的人也和别人不一样。
当然,在没和林冰交流之前,我都是这样认为的。
我懵懂的性取向,尴尬地青春期可以说都被林冰毁了。
出国的前一年,我14岁。
林殊廷死在了毒枭枪口下,在林冰的面前被人的爆头。
父母带着我急匆匆赶了绿皮火车赶回边境去接他的遗体。
那场追悼会特别盛大,穿着军装戴着白手套的人,抬着他的仪棺,经过了人群。
我站在角落,穿着一身黑裙看着被阿姨抱在怀里的林冰。
她好像什么也不知道,瞪大了眼睛只觉得害怕。
她长高了,阿姨抱她很是吃力。
样子也变好看了,脸软乎乎的,刘海是棕褐色的,她自来卷,和我的黑头发不一样,很是特别。
追悼会现场很吵闹,悲壮阴沉的音乐,每个人带着眼泪的表情,扭曲成一团。
好多大人去摸林冰的头发,把她好看的刘海弄乱了。
陈大局长哭的眼睛都肿了,他让我带着林冰去外面玩一会。
我走上去,伸手想带她走,可她动也不动。
林冰不记得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