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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男,年纪36岁。
从属于美国绿色贝雷帽第5特种部队群,a队队长,主要负责东南亚战区情报收集和作战训练。
原本长期驻扎在越南、柬埔寨和缅甸等地。
但是前段时间,前第五群的将军之女杰西卡被绑架,前将军点名要他最信任的史密斯回来帮助他。
走到半路又听说杰西卡被另外一个a小队解救成功,好久没休假了,于是就干脆带着我这个土包子悠闲的在阿拉伯海游航。
前几天在宾馆摔电话,就是因为听到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出现,这次的行动部署也是他一手策划。
眼镜大哥们和医生姐姐都是从其他a队抽调过来的华裔队员。
毕竟莽撞的突击,很容易惹怒那帮疯狂的恐怖份子同归于尽。
而我在里面扮演的角色,第一就是想看看中国的士兵在实战中的战斗能力怎么样,对他将来的对华评估报告很重要,第二就是我这个人很贪财,容易被金钱满足,这点很合他的胃口。
加上我优秀的个人素质(在中亚地区有中国人的面孔,有时候是非常有用的),希望我能跟他一起,为美元效命。
我很惊讶他如此认真的跟我讲这些,告诉他我不是贪财,而是生活所逼,为了找个工作才落入他的陷阱。
不过在他看来性质是一样的,对于他在果敢做的一些事情,他还是没有解释,我又向他询问船上遇到的那个中国女孩到底是不是ji女,他继续保持着迷人的笑而不语。
我在好奇心和美元的驱使下,答应替他工作,但是不会加入&ldo;敌军&rdo;。
那晚我终于洗了个热水澡。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我又帮助史密斯完成了几次暗杀行动。
使用的枪支就是我缴获的那支svd。
我学会了穿阿富汗衣服,披长巾,经常伪装成一个东方的穆斯林。
这段时间,我有机会见识了16的升级版4a1,英语也突飞猛进。
当然,我一直没有跟盟军正面接触过,我只不过是史密斯的幽灵。
还有一个礼拜就是耶诞节了,史密斯问我想不想去伊拉克玩玩。
我也没好脸色,知道最近美国跟伊拉克是箭在弦上的关系,叫我过去铁定没好事。
如果说在阿富汗是为了打击反恐,勉强算正义的战争。
但是我去伊拉克干这些勾当,我还真十分犹豫。
史密斯说,这次不会让我去杀人,只需要帮他干些跑腿的工作。
只要不乱杀人,现在挣美元的事情我都不会犹豫。
耶诞节前夕,我俩到达伊拉克首都巴格达。
我们租了一间民房,看样子准备要在这里长期居住。
晚上,史密斯带我去见他的一个老朋友,布莱克。
会谈地点在一个餐厅里,气氛很融洽。
布莱克问我有没有兴趣帮他工作一个月,任务是保护一个客户的安全,报酬是很高很高。
我抿抿嘴,史密斯拍拍我的肩膀说,最近一段时间他有其他事情要做,我可以锻炼一下独立工作能力,这份工资比美国大兵高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