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界有个说法:捨弃凡身之后,要到修炼出金丹,才算真正踏入修道的世界,在那之前,修士们即使拥有比一般人强悍的肉体,或许能够操控一些不值一提的术法,终究也只是在天道的允许下,玩家家酒一般的自我满足而已。 以金丹期作为分界的具体缘由为何,我并非不好奇,只是那境界对修行进展不快的我而言毕竟过于遥远,为了不知能否发生的事耗费精力,似乎没什么必要,若是好高騖远而走火入魔,反而得不偿失。 我是这么想的,也因此刻意不去探问相关的消息,以一种既来之则安之、得知我幸不得我命的心态,不知不觉苟且至今──要说这是心思过于单纯,或者故作豁达,都无所谓──我本来就不奢望能成为伟大的仙人,能够日日尽情忙碌于种灵草、搓药丸、顾丹炉,就已经相当满足了,与其浪费时间想东想西,还不如多炼一炉丹呢。 我看得很开,但苗苗听了我的想法后噗哧一笑,用剑鞘戳我,说:「阿原就是个胸无大志的炼丹狂哪。」 竟然讲成这样……如果对象不是我,肯定要被痛打的。 我白他一眼,将晒在簷下的几盘药草收进屋内,「你才是不遑多让的剑痴呢。」我没忍住,回了嘴,假装生气地扯过他的储物袋,在里面塞入一瓶刚炼好的上品养气丹。他知道我没有真的动怒,嘿嘿笑了一声,说着谢谢。 「你今天又跟谁打架了吗?」我发现他浅柳色的袍子上有几吋裂痕,拉在手中问道。 「唔、嗯。」被我抓在当场,苗苗没有否认。 他想抽回袖袍,但我没放手,反而将他按在身边,接着熟练地从自己的储物袋中翻出针线,藉着午后申时暖亮的日光,垂首开始缝补。 我们都不擅长修復衣物的法术,门派也并不富有,并没有随时能买新法袍的底气,因此衣服破了只能自己动手补。苗苗持剑的手法虽然矫若游龙,拿起针却是一团糟,斗殴时没被打伤都能把自己戳出好几个洞,这么多年下来,我也帮他补习惯了。 ──简直就像他娘。我在心里暗叹一口气。 「……我赢了的哦。」他见我一副不补好衣服不松手的架式,乖乖坐正,抬高手臂方便我动作,还自发地用另一手将我晒好的药草都收进小篓子里。...
开始阅读玥曾经是研究所中最强大的试验品,代号拉普拉斯妖,因为他强大的能力他被剖出脊柱关押在研究所最深处。一个神秘的男人将拉普拉斯妖带出了研究所,给他取名为玥,并且作为陪伴者教会了他应该会的所有事情。可是某一天,男人消失了。玥等了很久很久,等到热核战争爆发了,也没有等到他回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可爱的小系统0099寻...
张斌意外魂穿明末,附身一个年轻的县令。不愿做亡国奴的他决心拯救大明。但是,一个县令,要救大明,貌似很难。因为,权力太小,没人鸟。在明末,怎么快速上位,手掌大权呢?根据史料记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吹。学圆嘟嘟,学东林党,使劲吹!要想一步登天,先得把自己吹上天。张斌我一年就能平定东南匪患。皇上擢张斌为福建巡抚。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