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大四那年三月底的时候,我结束了在无锡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回到南京的大学。其实我是很想在家里再赖个十天半个月当米虫的,不过显然老妈的母爱已经快到尽头,于是我灰溜溜地把家里的冰箱扫了一遍后,负重累累地回南京去了。 还在车上的时候就发消息给宿舍里的人:本西瓜滚回南京了,你们一个个给我在校门口列队欢迎。 隔了十分钟才收到思靓的短信:你是谁啊,不认识。 我嘿嘿一笑,手指飞快:唉,那就算了,可怜我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好重啊,要不我扔车上好了。 这次只隔了十秒,而且不止一条。 思靓:啊!亲爱的原来是你回来啦,站在校门口别动,姐姐去接你。 小凤:西瓜,日日思君不见君,到如今,一起啃鸭腿。 ……真是热情得叫人毛骨悚然。 一下出租车,果然看见一群人惹眼地站在校门口,我们宿舍一共六个人,居然来了九个,五女四男…… 一共一只鸡一只鸭,用不着连家眷都带吧?我暗暗后悔没在车上啃掉一只鸡腿先。 “呵呵呵呵……大家真是太隆重了……” 老大过来扯我耳朵:“死孩子,你真会找时间回来,我们今天去河盛聚餐。” 我对河盛这两个字早已经形成条件反射──河盛=最好吃的酸菜鱼=最好吃的鱼香肉丝=最好吃的蟹黄豆腐…… 我一边口水,一边举起手里的鸡和鸭。“我能不能算有特殊贡献,然后不用付钱?” 思靓一副受不了我的表情:“你少给我们宿舍丢人,今天庄序请客。” 我一愣,庄序啊……我瞥向那个远远站着的人,看到我,其它人或多或少的走近几步,只有他还站在原处,穿着浅灰色的毛衣,没什么表情的样子。 庄序,我对这个名字也有条件反射,庄序=国金系最出类拔萃的学生=站出去就能让我们学校男生提高一个层次的大帅哥=容容暧昧不清的“朋友”…… 聂曦光是个白痴大笨蛋! 好像眼睛有点酸了,这么久了都,真没出息……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的样子…… 我立刻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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